

塑膠的消耗
(2018/02)2016年,全美用掉18億公斤的塑料來製造瓶裝水寶特瓶,比2007年的12.6億公斤多出43%。
生產數十億公斤的塑料需要用到大量的能源和石化原料。太平洋研究所(Pacific Institute)的研究發現,製造和運送瓶裝水所耗費的能源,是加工和輸送自來水的1100-2000倍。以這個數值換算,2016年美國為了生產瓶裝水所使用的能源相當於6400萬桶原油,足以供應底特律都會區一整年交通所需。這些汽油也等同於2500萬輛汽車一年所排放的溫室氣體,相當於1150萬噸的二氧化碳。
瓶裝水使用塑膠瓶作為容器,而塑膠工業就潛藏在破壞環境的石化工業之中。將油氣轉換為塑料的石化工廠釋放大量的空氣汙染物如多環芳香烴、二氧化碳、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以及氧化氮。石化工業會影響人類健康。已經有許多研究顯示接觸到這些汙染物與癌症風險、急性過敏症狀、和呼吸系統疾病有關,尤其是兒童。(摘自 Food & Water Watch)



能源的消耗
製造瓶裝水所消耗的能源因「製造過程」和「水源」而有所不同。Gleick與Cooley(2009)將瓶裝水的生產過程分為:製造塑膠瓶、對生水進行加工處理、裝填和包裝、運送、以及冷藏等五個環節。他們發現,「製造塑膠瓶」和「運送」是耗能的兩個主要環節。製造一個1公升、重約38克的寶特瓶,需要耗費4百萬焦耳(MJ)的能源,其中包括將原物料製成塑料、將塑料製成瓶身、以及運送過程的消耗。〔譯註:3.6百萬焦耳等於1度電,1度電可以讓一盞27瓦的檯燈開37個小時。 生產一個寶特瓶所需的4百萬焦耳超過1度電,可以讓一盞27瓦的檯燈開超過37小時。〕
Gleick與Cooley以每桶原油包含6000百萬焦耳能源換算,2007年全球的瓶裝水銷售量大約3000億公升,消耗5000萬桶原油。
Gleick與Cooley還比較了三種不同的水源所耗費的能源差異。在舊金山當地生產的瓶裝水,運送過程大約每公升消耗1.4百萬焦耳;在斐濟生產的和包裝、海運到舊金山銷售的瓶裝水每公升大約消耗4百萬焦耳;來自法國,海運到美國東岸再由鐵公路陸運抵達舊金山的瓶裝水則每公升需消耗5.8百萬焦耳。總的來說,生產一瓶1公升的瓶裝水需耗費5.6-10.2百萬焦耳的能源,大約是自來水的2000倍。(摘自 Environmental Research Letters)






水的消耗
(2013/10/30)環團人士認為瓶裝水很不環保,他們常提到每一年大約有500億個塑膠瓶被丟棄。向來對這類指控很敏感的國際瓶裝水協會(International Bottled Water Association)首次進行了一項調查,試圖釐清生產一公升的瓶裝水到底用掉多少水資源。研究結果顯示,對於北美業者來說,答案是1.39公升。
這個數值比汽水的2.02公升來得少。一公升啤酒需要用水4公升,紅酒需要4.74公升。最飢渴的是烈酒,每公升需要34.55公升的水。
業者認為,這個數值代表瓶裝水沒有那麼糟。不過環保人士認為國際瓶裝水協會的研究凸顯了整個飲料產業共同的問題:很少有公司把整個生產過程納入計算。這些公司應該分析他們的「水足跡」來尋找環保的機會,就如同有公司分析碳足跡一樣。
水足跡網(Water Footprint Network)的Ertug Ercin認為,瓶裝水公司應該把供應鏈所使用的水納入考慮。真正的水足跡應該包含所有製造過程用到的水,如包裝。他說「包裝產生巨大的水足跡」,生產0.5公升的寶特瓶可能會用到3公升的水。換句話說,製造寶特瓶所需要的水可能是瓶內水的6-7倍。(摘自 NPR)
Niccolucci等人(2011)以個案研究的方式調查了6家義大利瓶裝水公司,考慮生產過程(如清洗、充填、包裝)和供應鏈(如製造容器、發電、運輸/輸送)所消耗的水資源。研究發現,平均來說,生產1.5公升的瓶裝水需要耗水3.43公升。不過,由於製造塑膠包裝(PET、PVC、PE等)需要用到大量的冷卻水,如果將冷卻用水納入考慮,那麼每1.5公升瓶裝水的耗水量會從3.43公升增加為6.92公升。(摘自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回收的寶特瓶不能再製成寶特瓶
(2016/12/29)在1980年時,台灣的寶特瓶回收率相當低,只有20%上下。原因在於當時雖已經具備處理回收寶特瓶的能力,但民眾卻不具備相當的回收意識。於是政府在1992年推行寶特瓶押瓶費制度,以每支2元的價格向民眾收取寶特瓶。該制度推行2年,回收率便提升至80%,成效顯著。
其後由於種種因素,該項政策於2002年停止,寶特瓶的回收率卻沒有因此下降。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專案執行陳姿蓉說,這是因為20多年來的政策,讓民眾清楚了解寶特瓶是可回收材質,所以寶特瓶的回收率一直高達95%。遠高於歐洲的59%與美國的31.8%。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助理環境技術師林高正表示,這些回收寶特瓶通常會由清潔隊交到回收商手中,經由壓磚、解磚、脫標、粉碎、浮選等等程序後,最後重新制成塑膠粒再次使用,這類的材料被稱做rPET(循環塑膠物料)。看似生生不息的循環,背後卻存在許多問題。
台灣歷年來所回收的寶特瓶量,平均都落在9萬至10萬公噸間。最近一年(2015)則回收了9.6萬公噸的寶特瓶,若以600毫升的寶特瓶換算,等於每年回收45億支寶特瓶。
事實上這45億支寶特瓶,都是由原油提煉出的原生材料,而非rPET製成。原因在於台灣現行法規中,明令禁止回收寶特瓶材料用於食品容器及包裝製作。法規的限制,讓台灣每年仍必須消耗7000萬公升以上的原油製作寶特瓶。
另外,rPET在製作的過程中,經過多次高溫溶解,導致材料黃化。柯志穎補充說明,在加熱的過程中,除了黃化、還會導致PET的物理性質衰退。物理性質的衰退,讓rPET只能製出短纖維做為填充物。很多號稱寶特瓶製作的衣服,「其實裡面只有部分rPET,剩下的還是原生材料。」(大愛感恩科技協理)虞珊明解釋。(摘自環境資訊中心)